產品簡介
穿条式隔熱型材是指采用兩(liang)種或兩種以上铝合金建筑(zhu)型材與聚酰胺隔熱条复合而成的穿条型材。產品主要特點:(1)節能性能特好。(2)可采(cai)用阳極氧化型材、電(dian)泳涂漆型材、粉末喷涂型材和氟碳喷涂型材進行任意組合搭(da)配。(3)顏色品種繁(fan)多,規格(ge)齊全。
產品性能及應用
穿(chuan)条式隔熱型材作為一種結構功能性(xing)建筑材料,被廣泛應用於室外建(jian)筑部(bu)件或车辆部件的製造领域,特別是(shi)在門窗框(kuang)架、幕牆體系等需要隔熱保温的關键位置。这(zhe)類(lei)型材通過内部穿条結構形成隔熱断橋,有效阻隔室内外温度傳遞。
產品主要技術指標
◆ 性能:符合《铝合金建筑型材(cai) 第6部分:隔熱型材》GB 5237.6-2012標準。
◆ 合金牌號和供應状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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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金牌號 |
供應状態 |
應用範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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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63、6060 |
T5、T6 |
建筑門窗、幕牆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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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63A |
T5、T6 |
高層建筑門窗、幕牆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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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63A |
T5、T6 |
建筑門窗及(ji)各種(zhong)裝飾構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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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5 |
T5、T6 |
梯(ti)子、電視天線和電(dian)視发(fa)射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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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61 |
T4、T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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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隔熱材料:聚酰胺隔熱条(tiao),執行標準GB/T 23615.1-2009《铝(lv)合金建筑(zhu)型材用辅助材料 第1部分:聚酰胺隔熱条》。分為實心型(S)和空腔型(K)兩類。
◆ 壁厚:
(1)GB 5237.1-2008《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:基材》第 4.4.1.1.2条規定:除壓条(tiao)、壓盖(gai)、扣板等需要弹性裝配(pei)的型材(cai)之外,型材最(zui)小公称壁厚應(ying)不小於1.20 mm。
(2)JGJ 214-2010《铝合金門窗工程技術規(gui)範》第3.1.2条規定:铝合金(jin)門窗(chuang)主型材(用於(yu)製作铝合金門窗框、扇和組合門窗的拼接型材)的壁(bi)厚應經計算或實(shi)驗確定,除壓条(tiao)、扣板等需要弹性裝配的型材外,門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(cai)截面最小實(shi)測壁厚不應小於2.0㎜,窗(chuang)用(yong)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實測壁厚不應小於1.4㎜。
(3)JGJ 102-2003《玻璃幕牆(qiang)工程技術規範》第6.2.1条規定:当橫梁跨度不大於1.2m時,铝合金(jin)型材截面主要受(shou)力部位的厚度不應小於2.0mm;当橫(heng)梁(liang)跨度大於1.2m時,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(du)不應(ying)小於2.5mm。型材孔壁與螺钉之間直接采用螺(luo)纹受力连接時,其局部截面厚度(du)不應小(xiao)於螺钉的公称直径。
(4)JGJ 102-2003《玻璃幕牆(qiang)工程技術規範》第6.3.1条規定:铝型材立柱截面開口部位的厚度(du)不應小於(yu)3.0mm,闭口部位的厚度不應小於2.5mm;型材孔壁與螺钉之間直接采用螺(luo)纹受力连接時,其局部厚度尚不應小(xiao)於(yu)螺钉的公称直径。
(5)GB/T 23615.1-2009《铝(lv)合金建筑(zhu)型材用辅助材料 第1部分:聚酰胺隔熱条》第4.3.1条規定:隔熱条的壁厚尺寸按照工程設計計算選(xuan)擇。實心型隔熱条主要受力部位最小局部壁厚實測值應不小於1.75mm。
◆ 規格:型材的(de)橫截面規(gui)格應符合 YS/T 436 的規定(ding)或以供需雙方簽订的技術(shu)圖樣確定,且由供方給予命(ming)名;型材的长度由供需雙(shuang)方(fang)商定,並在合同中注明。